关于开展个人账户清理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保护您的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的要求,我行即将开展个人账户清理工作,内容如下:
一、对于系统内尚未完成信息核实的账户和身份信息不正确的账户,我行将于2017年12月15日起暂停该类账户的结算功能。
二、账户被暂停结算功能后,该账户在所有渠道交易都将被拒绝。如需柜面重新启用或销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存款凭证(银行卡或存折)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为方便您办理各项业务,建议您梳理在我行开立的所有银行结算账户,请对长期不用的账户及时销户或对其进行降级处理。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0523—80223083。
特此公告。
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